摄像机的选择和主要参数 (2)[原创] 5 技术要求 5.1 功能验收的技术要求,根据设计,所有功能都要运作正常。 5.1.1防盗功能,当警戒以后,防护范围内,包括周界防范,空间防范和点防范,凡有非反法人侵都会引起报警,并在控制箱上有防盗报警指示。 5.1.2 防劫功能区当系统接火电源后,任何时候防劫开关被触动,均能引起报警,并在控制箱上有防劫报区警指示。 5.1.3 防破坏功能怪系统运行中,技防器材被拆、传输线路被剪,形成开路或短路,均能引起报警,并在控制回箱上有指示。 5.1.4 联网功能回单体报警系统当报警后要及时准确将警清上传至报警联网中心。 5.1.5 联动功能医当技防工程有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时,要有联动功能,即报警系统报警时监控系统要启区动工作,照明灯要开启、摄像机要工作、录像机要录像。 5.1.6 监控功能医利用摄像机、监视器、录像机(或其它图像记录设备)对实时现场图像进行监控、显示和巨记录,要求要“看得清,记得住”,能达到图像监控验收标难。 5.1.7 呼叫功能回对讲系统的呼叫要求准确无误,操作方便。 5.1.8 开门功能和关门功能区开门功能要求操作方便、正常、开启灵活;关门功能要求噪声小、灵活、无误。 5.2 质量验收的技术要求 5. 2. 1 设计质量 要求要符合用户委托书要求,防范严密、无漏洞,能起安全防范作用。着重要求系统要回设计有防破坏功能,重要部位要设计多层防范。 5.2. 2 技防器材质量 要求技防器材能满足设计要求,所用器材的型号、规格、产地与签订的合同相符,有出厂合格证。 5.2.3 安装质量 要符合安装标准要求 5.2.4 在试运行中,无不正常记录,要求稳定,能达到设计要求。 5.2.5 主观评价质量1 验收人员对系统进行主观评价,要求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如操作方便、图像清浙、外观 5.2. 6 客观评价质量 对系统器材和整个系统的性能指标用仪器进行测试,要求符合器材技术规范和系统技术规范要求。 5.3、维修保养措施验收的技术要求 维修保养措施要求有规章、有措施、有人员、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5.4 培训验收的技术要求 对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有教材培训、有规划,达到熟练操作,小故障能及时D排除的要求。 6 验收方法 6.1 验收条件 6.1.1 验收应在系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大系统(造价30万以上,含30万)要求试运行一个月以上,小系统(造价30万元以下)试运行一个星期以上。 6.1.2 验收要提供的必须的技术资料 a、用户委托书和合同副本; b、设计图纸资料; c、工程费用预(决)算报告;d、系统操作说明;e、使用操作人员培训情况报告; f、工程维修保养措施;g、工程系统的试运行情况报告;h、系统和部件的检测报告;i、功能、质量、安装的检测表格。 6.1.3 验收人员,要有三方人员参加,即市局技防办的工程技术人员,设计安装单位的负责人和用户的负责人。 6.2 功能验收、检查 根据设计要求,把系统的所有功能列成表格,由三方逐项进行试验、考核。将考核结果填人表内。考核结果要符合5.1的要求,考核人员要签名。 6.3 质量的验收、检查 6.3.1 检查所有器材的型号、规格、产地、合格证,要符合5.2.2的要求。 6.3.2 检查安装质量,把所有部件,联线的安装情况列成表格,逐项检查、填表、检查结果要符合5.23的要求。 6.3.3 检查运行质量,分析试运行报告,要达到5.3.4要求。 6. 3. 4 主观评价质量的检查 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对系统的质量作出主观评价,并出示书面评价结果,附在验收报告中。 6. 3.5 客观评价质量、检查 由设计安装单位,聘请质量检测机关预先对系统和系统部件用仪器进行检测,并提供检I测报告,检测报告的结果要符合5.4的要求。 6.4 维修保养措施的检查 检查是否有专人维修保养,能否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6. 5 培训情况的检查 当场考核使用操作人员,能否熟练操作。 7 验收的判定规则 根据功能、质量、维修保养措施、培训的验收结果判定: 1)全部合格,判定为合格; 2)有一项不合格,限期整改后组织二次验收,整改合格,判定合格;整改不合格,判定目不合格。 3)有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不合格。 |